托马斯·克兰麦(Thomas Cranmer,1489—1556年),著名神学家,英国宗教改革后的首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公祷书》和英国国教《三十九条信纲》的主要起草人。他对英国教会的教义、教规和仪式等方面的改革贡献巨大,为英国国教奠定了基础。
克兰麦于1489年7月2日出生在英国诺丁汉郡的艾斯莱克顿。他的父亲略有资产,属于乡绅的下层。他先在乡间读书,1503年进入剑桥大学学习,1510年被选进耶稣院从事神学研究,1523年受任圣职,不久获得神学博士学位。经过20多年的剑桥大学刻苦研究,不仅学业上成绩显著,而且在思想上也发生了变化。那时宗教改革新思潮广泛传播。德国宗教改革开始后,大约从1520年开始,克兰麦就和一些倾向教会改革的人经常在白马酒肆聚会,讨论因马丁路德发动宗教改革而引起的神学和教会学问题。由于他们的思想倾向新教,酒肆也被人们称为“小德意志”。克兰麦在这一思想基础上,对神学和教会学继续进行深入的研究,于是他逐渐抛弃了对经院哲学和天主教的信仰。
1533年3月,克兰麦受任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这一职务在英国同罗马教廷断绝关系后,成为英国教会中最高的神职。克兰麦在这个职位上历经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两朝,前后达二十年之久。他批准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和与安娜·波琳结婚,参与推进英国宗教改革运动;并以其精深的神学理论为基础,参照新教各派的要义,发表了一系列改革教会的主张和著述,为英国宗教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克兰麦主张基督徒的宗教信仰应以圣经为依据,教会使用基督徒所不懂的拉丁文圣经是违背基督原意的,英国的基督徒应该有英文圣经,并认为罗马教皇无权统治英国的教会。他还反对天主教的圣餐化质说,并反对设立祭坛、崇拜偶像和巡礼圣地。他认为除上帝之外,圣母、圣徒都不在崇拜之列。他主张教士结婚,并且身体力行。而他一生最伟大的著作就是组织起草教会崇拜礼仪《公祷书》和撰写英国教会信仰纲要《四十二条信纲》(后改为《三十九条信纲》)。从他的《四十二条信纲》中可以看出,克兰麦的新教思想更偏向与他私交甚好的加尔文,而非路德,尤其是从圣餐论和神的预定拣选就可看出。他愈到晚年,所拟定的文件就愈接近新教。这些文件发布各地,推动了英国的宗教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公祷书》不仅流行一时,而且沿用至今,作为普世安立甘宗的崇拜礼仪蓝本。在多年侍奉中,他竭诚擘划,奋力著述,为英国国教奠定了基础,为英国宗教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
1553年,笃信天主教的玛丽女王即位后,把克兰麦投入监狱。女王对克兰麦怀有宿怨,因为他曾宣布女王之母凯瑟琳与亨利八世的婚姻无效。玛丽女王自即位之日起,就下定决心恢复天主教。她打算利用克兰麦在英国教会方面的地位和影响,强迫他放弃自己的宗教信仰,公开悔过,然后再处以火刑,以达到打击新教的目的。因此,在被监禁的两年多时间里,他遭到严酷的审讯,并在1555年10月被押到火刑场亲眼目睹他的战友拉替麦和里德利受火刑的惨状。坚深的信仰使他在刑讯面前据理力争,捍卫自己的观点,但他在政治方面所持的信条却成了致命的弱点。他一贯主张凡属国王或议会所发布的决定,一切臣民必须遵守。在长期囚禁和威逼利诱的处境下,年迈体衰的克兰麦终于服从了女王复辟天主教的决定,写下了放弃新教信仰的悔过书。
但克兰麦的信仰是在几十年里形成的,他深信他的信仰符合基督的教义。现在,是服从女王的信仰,还是服从基督的教义?这两个问题在他交出悔过书之后,重新摆在他的面前。经过许多天的思想斗争,1556年3月21日,他在火刑场上慷慨陈辞:“不管是上天接纳我,还是地狱吞噬我,今天,我要当众表明我真心的信仰!”他重申反对教皇,反对天主教的教义;并说,我的右手写过放弃我真心信仰的悔过书,因此它将先受惩罚。他将右手伸向烈火,一动也不动地把它烧毁,然后身受火刑死去。玛丽女王和英国天主教原来指望利用克兰麦临终前的悔过词来打击新教,却不料他不但对自己的悔过加以否认,而且为新教重做宣传。克兰麦临刑前的言行鼓舞了英国新教徒重捍真理的勇气,英国国教以他殉道的日子3月21日作为纪念他的日子。
在托马斯克兰麦大主教殉道三年后,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领导下,英国国会通过了“最高治权法案”,政府摒弃了罗马教皇在英国所有的权威,而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从此,罗马天主教永久性地结束了在英国的统治,与此同时,在神圣普世大公教会的历史光谱中又诞生了一个新的教会——圣公会。